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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通俗来说)

时间:2023-05-11 14:25:52 点击量:4663 作者:永正阳

除斥,除意指“排除”、斥指“斥去”,意味着过此期间,权利完全消失之意。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以下是对"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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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的斥是什么意思,除是什么意思

除斥,除意指“排除”、斥指“斥去”,意味着过此期间,权利完全消失之意。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其特点有:

1、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通俗来说

法律分析: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法律主观:除斥期间有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术语“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除斥期间,也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也就是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创立除斥期间制度的价值在于:促使表意人及时补正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督促当事人及时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及时行使救济权。 举例,比如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如果你在知道解除是由发生后三个月内不解除合同,那么你就尚失了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且这三个月、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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