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情感困惑 >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时间:2023-04-16 03:25:25 点击量:6922 作者:粟明钰

各位朋友们好,如果你对婚姻证明在哪里开,与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具体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下面就来解答关于婚姻证明在哪里开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开始吧!

文章目录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最后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开。且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提出申请。例如男女双方结婚、离婚登记的,应当前往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申请开具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第七条婚姻登记***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申报变更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

一、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1、婚姻关系证明在民政部开。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另外需要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要提供原始档案复印件;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3、户口证明;4、居民身份证;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婚姻关系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关系证明在哪里开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对当事人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婚姻证明和结婚证有什么关系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司法***和公证***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开具婚姻证明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是国家出具并加盖**的法律证明,具有证明公民婚姻状况的法律效力。   婚姻关系证明在哪里开2    原婚姻登记民政局。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原始档案复印件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在境外的,可以委托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亲友代理,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1、原始档案复印件;2、护照居留证复印件;3、声明书、委托书(须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4、二寸证件照三张;5、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始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就有存档,如结婚较早,可以到当地档案馆查询。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